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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施工许可阶段办事指南(2021)

发布机构:市人防办 发布时间: 2021-09-16 10:48 字体: [ ]

广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施工许可阶段

办事指南

 


办理地点及窗口: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二楼市人防办19号窗口

业务办理、咨询电话:(0839)5572097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网上办理

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sczwfw.gov.cn/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它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办事指南获取方式:

B区大厅各楼梯口侧触摸屏、各窗口多功能服务仪

   “天府通办”APP、“广元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

获取结果方式:快递送达、现场取件

一、适用范围

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重要经济目标及其毗连区等新建民用建筑的建设单位在申办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前。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三、申请条件

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重要经济目标及其毗连区等新建民用建筑的建设单位在申办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前。

四、申请资料 

1.施工图设计文件(人防部分)审查报告(由图审机构出具)。

2.人防施工图设计文件。

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减)。

4.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减)。

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减)。

6.通过审批的项目总平面图(减)。

7.建设项目人防工程建设申请书(减)。

8.人防应建面积计算表(减)。

9.通过审查的初步设计文件意见书(减)。

10.施工图设计概要表(由民用设计单位填写)(减)。

11.民用设计光盘(包括总图、每栋建筑首层平面、地下室平面、剖面图)(减)。

12.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减)。

五、数量限制

六、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发证

七、办理类型及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办理结果名称

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十、注意事项

办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

监督、投诉电话:(0839)5572233   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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