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 联系电话: 0839-3315800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30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135号 备案号:蜀ICP备2021023903号-1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广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政府信息公开办:
2018年,我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元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地宣传了人防政务信息。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健全。为了保证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办公室领导班子调整实际,调整完善了由主任柳培和同志任组长,副主任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兼职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维护和信息内容的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审核和审签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把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个人和每个工作岗位上,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二)注重载体建设,公开内容丰富。为进一步做好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围绕公开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和公开便民服务信息两个主体,对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重要载体—广元人防网进行了完善改版和升级,增加了党群动态、扶贫帮困、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等栏目内容建设,添加了单位网页内容的信息量,丰富了新闻信息的表现形式,增强了信息的可读性。广元人防网改版升级后,网站日访问量大大提高,提高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辐射面,人防办政府信息服务工作能力进一步得到增强。
(三)拓宽传播渠道,公开成效显著。一年来,我办贯彻落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通过微信、微博、大话利州“建言献策”和QQ群等平台,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取得了良好效果。全年办理市政府网站转给市人防办的群众咨询、建议、投诉3件,办理广元市人防信息网政策咨询、网上信箱栏目收集的群众意见、投诉建议1件。一年来,浏览登录广元人防网30431人次,在广元人防网发布各类信息200多条,有效宣传了各项人防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276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类别。公开目录分为机构职能、政务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党建工作、业务事项、宣传教育、人防协会、公众参与、在线查询等10个类别,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通知公告类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宣传教育类信息、查询咨询类信息等类别。
(三)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一是优先选用信息化的手段,通过广元市政府网和广元人防网发布,主动公开人防办相关情况,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二是开通电话、电子信箱、在线咨询等,实行人工和网上答复。其中,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为最常用方式。三是通过回复群众信件及相关申请,有针对性的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未收到不予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办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办未出现因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信息公开规定,通过不断探索和创新方法,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做出了一点成绩,但与上级机关的要求和社会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丰富,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便利。
2019年,我办将进一步按照《条例》规定和上级机关要求,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走向深入。
(一)积极提高认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为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完善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态化、日常化;继续利用现有的微博、微信、电子邮件等加强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二)建立完善制度。建立并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投诉处置、结果反馈制等,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审批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有效、完整,使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不断拓宽平台。加强我办门户网站建设,查漏补缺,不断丰富内容,在门利用好户网站、微博、微信和大话利州等平台的基础上,充分整合资源,实现数据共享。同时将不断探索和创新,进一步拓宽渠道,建立平台,适应信息公开新形势,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向深度发展,推动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
广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2月14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广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7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4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4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4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4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3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3.24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0 |
单位负责人:柳培和 审核人:吴国勇 填报人: 张攀
联系电话: 3315800 填报日期:2019年1月31日
填报说明:
1.数据统计时间跨度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县、区统计数据应涵盖所辖乡镇和县级部门。
3.“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应等于“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是指在“三定”方案中明确承担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机构。
5.“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是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在编人员,或聘用的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且未兼职其他工作的人员。
6.“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是指由财政专项拨款或本单位经费中专门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费。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广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分项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同一条信息只能在以下8项中选择1项,不重复计算) |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与“总表”中的数据一致,应等于以下8项数据之和) |
条 |
5 |
||
(一)政府行政机关机构概况信息数 |
条 |
1 |
||
(二)计划总结信息数 |
条 |
4 |
||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数(与“总表”中的“规范性文件”数据一致) |
条 |
5 |
||
(四)工作动态信息数 |
条 |
225 |
||
(五)人事信息数 |
条 |
5 |
||
(六)财政信息数 |
条 |
|
||
(七)行政执法信息数 |
条 |
7 |
||
(八)其他信息数 |
条 |
24 |
||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
||||
(一)围绕“群众关切事项”推进公开情况 |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
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或重要影响的投资项目信息公开数 |
条 |
|
|
本地区本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公开数 |
条 |
|
||
公共资源配置 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数 |
条 |
|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信息公开数 |
条 |
|
|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公开数 |
条 |
|
||
财政预决算 信息公开 |
除涉密信息外,是否公开政府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 |
|
|
|
(二)围绕“加大产业转型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推进公开情况 |
||||
产业转型升级、产品质量提升信息公开 |
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经济建设方针、战略等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解读次数 |
次 |
|
|
外资、境外投资、企业外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免税确认等相关政策宣传解读次数 |
次 |
|
||
是否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
|
|
||
产业、产品、工程、服务、环境五大领域的质量动态信息公开数 |
条 |
|
||
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信息公开数 |
条 |
|
||
是否公开淘汰落后产能目录 |
|
|
||
是否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发展指导目录 |
|
|
||
(三)围绕“三大攻坚战”推进公开情况 |
||||
围绕脱贫攻坚 信息公开 |
扶贫规划、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公开数 |
条 |
8 |
|
向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公开数 |
条 |
|
||
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信息公开 |
相关政策解读次数 |
次 |
|
|
是否利用传统媒体或新媒体等平台进行舆论引导 |
|
|
||
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数 |
条 |
|
||
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次数 |
次 |
|
|
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省控及以上水质自动监测站水质信息公开数 |
条 |
|
||
是否公开环保督察整改信息 |
|
|
||
(四)围绕“优化政务服务”推进公开情况 |
||||
“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
国家和省、市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公开数 |
条 |
24 |
|
是否公开发布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18年版) |
|
是 |
||
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商事制度改革等改革结果和改革成效公开数 |
条 |
24 |
||
是否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
|
是 |
||
是否公布“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全程网办”清单 |
|
是 |
||
审批办事服务相关工作措施、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信息公开数 |
条 |
24 |
||
涉及群众办事的不合法不合理证明和手续的清理结果公开数 |
条 |
|
||
(五)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公开情况 |
||||
惠民便民政策措施 信息公开 |
是否公布各项民生项目和资金拨付完成情况 |
|
|
|
重点民生工作信息公开数 |
条 |
|
||
城乡低保、特困人群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数 |
条 |
|
||
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特殊群体就业专项活动、人员招录和就业供求信息公开数 |
条 |
|
||
公租房租赁政策、租赁补贴发放以及棚户区改造、住房维修等信息公开数 |
条 |
|
||
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和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消费警示、提示等信息公开数 |
条 |
|
||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成效、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数 |
条 |
|
||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数 |
条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同一条信息只能在以下5项中选择1项,不重复计算) |
||||
收到申请数 (与“总表”中的数据一致,应等于以下5项数据之和) |
件 |
24 |
||
(一)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类信息申请数 |
件 |
24 |
||
(二)财政资金类信息申请数 |
件 |
|
||
(三)行政执法类信息申请数 |
件 |
|
||
(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类信息申请数 |
件 |
|
||
(五)其他信息申请数 |
件 |
|
||
是否告知不公开救济渠道 |
|
|
||
四、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
||||
政务微博 |
县区政府或市级部门开设的官方政务微博数 |
个 |
1 |
|
政务微信 |
县区政府或市级部门开设的官方政务微信数 |
个 |
1 |
|
在第三方平台开设政务账号或应用的情况(平台名称和账号) |
|
|
|
|
自行开发的移动客户端情况(移动客户端名称) |
|
|
|
|
政务服务 中心 |
信息公开查阅点个数 |
个 |
1 |
|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人次数 |
人次 |
99 |
||
档案馆 |
信息公开查阅点个数 |
个 |
|
|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人次数 |
人次 |
|
||
图书馆 |
信息公开查阅点个数 |
个 |
|
|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人次数 |
人次 |
|
单位负责人:柳培和 审核人:吴国勇 填报人:张攀
联系电话:3315800 填报日期:2019年1月31日
填表说明:
1.数据统计时间跨度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县、区统计数据应涵盖所辖乡镇和县级部门。
3.“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数”应等于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的文件数。
4.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关指标的具体涵义参照《广元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广府公开办发〔2018〕2号)。
5.“在第三方平台开设政务账号或应用的情况”需准确填写第三方平台以及账号或应用的名称。
6.“自行开发的移动客户端情况”需准确填写移动客户端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