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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防空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发布时间:2013-12-05 17:10:35   来源:本站 浏览量:25328 分享:

第一条  根据《广元市人民防空协会章程》和市民政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广元市人民防空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期间产生理事会,由广元市人民防空协会筹备领导小组提名,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条  广元市人民防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期间,产生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由广元市人民防空协会筹备领导小组提名,征得有关部门意见后,第一届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大会选举候选人实行等额选举,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分同意,不同意,弃权,或另选他人四种。

第五条  大会参加的人员必须是应到会员代表的2/3以上方可进行选举,提名的候选人得同意票数超过实到人数的半数为当选,大会计票当众清点并由主持人宣布结果。

第六条  会员代表对提名的候选人,有权表示同意、不同意、弃权或另选他人。

第七条  本办法经2013年11月29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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