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告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和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383号)精神,现将调整后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公告如下:
从2012年6月1日起,国家和省批准的人防重点城市按规划建筑总面积计算收费,其标准为: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60元;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50元;三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40元。根据收费许可证川费H0017001号文,广元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每平方米40元收费。
特此公告。
广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