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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元市人民防空协会章程第十一条第五款关于“按规定缴纳会费”的规定和市民政部门准许的收费标准,制定本协会会费缴纳管理办法。
一、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3000—5000元。
二、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元。
三、会费缴纳时间:每年12月底以前,一次性交清。
四、会费管理:广元市人民防空协会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会费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会费由协会财务部门负责收取和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进行专项管理,定期审计,按期向理事会报告会费收支情况,并接受民政部门的年度检查和协会主管部门的监督。
五、本办法经2013年11月29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开始执行。
六、本办法解释权属本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