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核定
办事指南
办理地点及窗口: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二楼市人防办19号窗口
业务办理、咨询电话:(0839)5572097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网上办理
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sczwfw.gov.cn/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它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办事指南获取方式:
B区大厅各楼梯口侧触摸屏、各窗口多功能服务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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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结果方式:快递送达、现场取件
一、适用范围
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因下列条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出易地建设申请。
1.因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
2.按规定标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小于地面建筑首层的面积、基础和结构处理困难或者修建成本很不合理的。
3.因流沙、暗河等工程地质条件限制不宜修建的。
4.因建设场址所在区域的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二、设定依据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三、申请条件
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因下列条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出易地建设申请。
1.因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
2.按规定标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小于地面建筑首层的面积、基础和结构处理困难或者修建成本很不合理的。
3.因流沙、暗河等工程地质条件限制不宜修建的。
4.因建设场址所在区域的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四、申请资料
1.建设单位填写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书》(减)。
2.具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报告及相关技术核定资料。
3.建设单位填写《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申请表》和证明文件(涉及减免情况提供该材料)(免)。
4.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准文件。
5.项目总平面图,各栋建筑的首层面积等相关材料。
五、数量限制
无
六、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40元/平方米
收费依据:川发改价格〔2016〕650号
九、办理结果名称
建设项目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费通知书
十、注意事项
无
办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
监督、投诉电话:(0839)5572233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