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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30 12:33:02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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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防办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1-08-12 11:49:00   来源:本站 浏览量:96863 分享: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广元市人防办的相关信息,特编制《广元市人防办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本部门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依申请获取本部门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及确保本部门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指南》将随着本部门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部门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具体内容。内容涵盖了本部门非保密的所有信息。目前本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是近三年以来的内容,之前的内容将逐步完善加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部门网站上查阅相关内容,也可以到本部门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100号)咨询。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广元市人防办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网址:http// rfb.cngy.gov.cn)。此外,还采用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会议(座谈会、咨询会)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主动公开信息分类

1.组织机构;

2.  政务公开;

3.工作动态;

4.党建工作;

5.业务工作;

6.政务服务;

7.宣传教育;

8.人防协会;

9.公众参与。

(四)查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登录网站,使用关键词进行检索即可获取该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部门申请获取。本部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部门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部门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广元市人防办综合科

办公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万缘社区12组11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9-3315800

传真号码:0839-3308863

邮 箱:281865652@qq.com

三、申诉程序

(一)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认为本部门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二)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认为本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部门申请公开本部门的信息,应填写《广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部门网站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当面、传真或者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广元市人防办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到本部门受理机构当面提出口头申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部门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本部门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部门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部门掌握的信息,本部门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部门)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部门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部门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部门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部门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部门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处理时限

本部门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晚不超过20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 20个工作日。

四、监督和保障

本部门设立信息公开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监督。同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

广元市人防办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电话:0839-3308796,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万缘社区12组110号

监察机关监督电话:0839-3309676,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万缘社区12组110号

附件:广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广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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